根据教育部及河北省教育主管部门关于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的有关文件精神,按照《河北地质大学2027年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办法》要求,结合数理教学部实际,制定本实施细则。本细则适用于数理教学部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以下简称推免生)招生工作。
一、总体原则
(一)坚持立德树人宗旨。秉承科学评价理念,注重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将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作为录取的首要依据,考核不通过者不予录取。
(二)坚持科学、规范、公平、公开原则。严格依法依规开展推免生招生工作,坚持重大事项集体研究、集体决策,严格规范管理,确保标准明确、程序公开、结果公正。
(三)强化学业过程评价和综合素质评价。注重考查学生本科阶段学习的整体情况,构建多元评价体系,将体现全面发展要求的各项因素纳入推免生接收评价范围,着力选拔培养拔尖创新人才。
(四)加强制度执行与监督。加强信息公开,畅通咨询申诉和监督举报渠道,健全监督管理机制,坚决杜绝学术不端与弄虚作假等行为,推进推免招生工作高质量发展。
二、组织机构及职责
(一)数理教学部推免生招生工作实行学校和招生单位两级管理模式。数理教学部负责本单位推免生招生工作的具体组织实施。
(二)学校研究生招生委员会(以下简称招委会)负责统筹推进全校推免生招生录取工作,集体研究审议招生录取工作办法、拟录取结果等重要事项。
(三)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推免生招生工作。
(四)数理教学部成立推免生招生工作小组,负责本单位推免生招生工作。
组长:董昌州
副组长:李占乔、谷月娟、史训立、高立民
秘书:梁静宇
成员:曲静、李文汉、吴雅丽、康娜、宏艳、侯利航
工作小组组长为数理教学部推免招生工作第一责任人。主要职责:
1.贯彻落实教育部、省级教育主管部门及学校关于推免招生工作的政策要求;
2.制定数理教学部推免生招生工作实施细则;
3.组织开展推免生申请材料审核、复试考核等工作;
4.根据综合考核结果提出拟录取建议名单;
5.将拟录取建议名单经数理教学部党政联席会议审议后报研究生学院,最终由招委会审议;
6.负责推免招生过程中的信息公开、咨询服务和监督管理工作。
(五)专家选聘及教育培训。数理教学部选聘政治过硬、品行优良、业务熟悉、责任心强且具有相关学科副教授及以上职称或相当专业技术职务的专家或研究生导师(以下统称专家),承担材料审核、命题、面试等工作。完善制度化、常态化的教育培训机制,强化政治意识、法律意识、保密意识和责任意识,提高业务能力。
三、材料审核专家组
数理教学部成立材料审核专家组,负责推免生申请材料审核工作。
组长:董昌州
副组长:史训立、高立民
秘书:梁静宇
成员:曲静、李文汉、吴雅丽、康娜、宏艳、侯利航
材料审核专家组成员由政治过硬、品行优良、业务熟悉、责任心强的专家组成,成员不少于3人。
主要职责:
1.按照学校及数理教学部有关要求,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
2.对申请人的本科成绩、英语水平、科研成果、竞赛获奖等材料进行客观独立打分,按最终成绩形成办法汇总形成材料审核成绩;
3.加强对推免生在遴选推荐阶段提交的高水平科研创新成果、竞赛奖项等的复核;
4.按规定评定材料审核成绩。材料审核成绩作为确定进入下一轮考核学生名单的依据,不计入最终综合考核成绩。材料审核过程应规范、审慎,相关记录、审核意见、打分材料等交由学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集中保管,任何人不得改动。
四、申请条件
申请数理教学部2027年推免生的考生,须符合学校规定的基本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无任何违法违纪或受处分记录。
(二)勤奋学习,刻苦钻研,成绩优秀;学术研究兴趣浓厚,具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创新能力和培养潜质。
(三)取得推荐免试资格的高等学校全日制应届本科毕业生,且所报专业(领域)与本科所学专业相同或相近。
(四)身体健康,符合教育部颁布的研究生入学体检标准。
五、申请程序
(一)系统报名
申请人登录“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免初试、转段)信息公开管理服务系统”(网址:https://yz.chsi.com.cn/tm,以下简称“推免服务系统”)报名。具体开通、关闭时间以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当年公告和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规定为准 。
(二)材料审核及复试名单确定
数理教学部材料审核专家组按照学校要求,对推免生申请材料进行审核。
数理教学部依据材料审核结果,择优筛选进入下一轮考核的考生名单,并上报学校审查。
学校根据制定的接收推免生规模、复试比例,确定复试名单,并向复试考生发送复试通知。考生在“推免服务系统”确认接收后,按照数理教学部规定的时间参加复试。
六、复试录取
(一)材料提交
接到学校复试通知后,申请人须按时参加数理教学部推免生复试,并提交以下材料:
1.身份证、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
2.本科成绩单原件(加盖所在院校教务部门公章);
3.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成绩单(应届本科生);
4.其他相关材料(如获奖证书、本人代表性学术论文、出版物或原创性工作成果等)复印件。
申请人需将材料提交到邮箱1016193293@qq.com,申请人应提供真实、准确和符合要求的材料,如有弄虚作假,一经发现,立即取消录取资格。
(二)复试组织
数理教学部按照学校推免招生工作要求组织复试,复试时间、复试形式及具体安排由数理教学部另行通知。
原则上按学科专业成立面试专家组,面试专家组一般不少于5人,专家人选须符合学校复试专家的相关要求。
复试过程中,采取随机选定考生次序、随机确定面试专家组组成人员、随机抽取面试试题等措施,加强过程监管,确保公平公正。
(三)复试内容
复试内容包括面试、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等环节,重点考查考生的专业基础、综合能力、创新能力和培养潜质。
每名考生的面试时间一般不少于20分钟。面试专家组应根据评分要求现场独立评分。
(四)复试过程管理
严格过程监管,面试全程录音录像,对每位考生的作答情况进行现场记录。
评分记录、考生作答情况及面试录音录像资料由学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集中保管,任何人不得改动。
试题及答案在启用前属于国家机密。复试各环节的纪律及要求与国家研究生招生统一考试要求相同。
(五)录取
1.数理教学部根据综合考核成绩(材料审核成绩不计入)及各专业推免生招生名额,择优确定拟录取建议名单。
2.拟录取建议名单经数理教学部党政联席会议审议后报研究生学院,由招委会审议通过后,在学校研究生招生网站统一公示,公示期不少于7日。
3.经公示无异议的拟录取名单,由学校在规定时间内上传至“推免服务系统”,并通过“推免服务系统”向拟录取考生发送待录取通知。收到待录取通知的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接受待录取,否则取消待录取资格。
4.推免生经省级教育主管部门审核备案后,方可取得推免录取资格。
5.录取层次(硕士研究生)、录取类型(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录取专业和学习方式等以“推免服务系统”截止时间和信息为准,后期各工作阶段原则上不得改变。
6.推免生的录取学习方式为全日制。
七、信息公开及监督
(一)数理教学部按照学校要求做好推免招生信息公开工作,及时发布推免招生工作实施细则、通知及相关信息。推免生招生专业目录、推免生招生工作办法及录取名单等推免工作重要事项,由学校在研究生学院网站统一公开,其中推免生录取名单公示期不少于7日。
(二)加强对推免生接收工作的监督检查,严格执行责任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确保复试录取过程的公平公正,切实维护广大考生的权益,严肃处理违纪、违规事件。
(三)严格执行回避制度。中层及以上领导干部和推免招生工作人员,如有直系亲属或其他利益相关者报名参加本单位推免,应主动向本单位报备并全程回避;如有非直系亲属等报名参加本单位推免,应主动向本单位报备。学生如有相关情况,在报名时须主动报备。
对未按回避制度规定报备的人员,一经查实,依规依纪严肃处理;对未按回避制度规定报备且影响推免招生工作过程和结果公平公正的学生,取消其推免录取资格。
(四)考生对复试结果持有异议的,应在复试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通过书面报告向学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提出复议请求。在推免招生过程中,如发现违规违纪问题,可向学校纪检监察部门进行举报,纪检监察部门应及时调查处理并予以反馈。
八、其他
(一)推免生相关奖助事宜,按照学校有关文件规定执行。
(二)被接收的推免生出现违法违纪记录,或政审、体检等不合格的,不予录取。学校确定接收的推免生,在入学报到时未获得毕业证书的,学校将取消其录取资格。
(三)被学校接收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2027年全国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
(四)本实施细则自公布之日起施行。此前有关办法与本细则不一致的,以本细则为准。本细则未尽事宜,依照教育部、省级教育主管部门及学校有关文件执行。
九、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河北省石家庄市河北大道601号河北地质大学数理教学部科研办公室(实验楼科研办公室328)
邮政编码:050000
联系电话:0311-87208447
邮箱:1016193293@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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